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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13:5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06
一、选调计划
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拟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为椒江区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
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委政法委408室)。联系电话:0576-88830096。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需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椒江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单位推荐的要有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员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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